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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湾棚改安置房居民领到购房发票 签订补充协议、发放购房发票两项业务同时进行
作者:张旭升 2018-03-29 19:30

 

 

又进一步,清河湾棚改安置房居民领到购房发票

签订补充协议、发放购房发票两项业务同时进行


 
 
3月29日,清河湾小区居民鲍先生持《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征收)安置房屋补充协议》(下简称“补充协议”)和身份证等材料,来到哈城投集团房产登记清河湾棚改项目安置补充协议签订现场领取了购房发票。接下来,再接到通知,他就可以持该补充协议、购房发票和相关材料办理房屋产权证。
 
 
 
 
哈城投集团现场负责人介绍,集团于2月26日启动了签订补充协议的工作,目前,签订补充协议和发放购房发票这两项业务同时进行。 
 
 
 
 
据了解,哈城投集团是全市第一个启动这项工作的市属国企,为此做了周密的部署和准备工作,按照全市启动棚改项目房产登记工作的统一部署,集团积极与市住建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棚改办等相关部门沟通,就协议签订工作的相关政策难点逐一落实。沟通道里区棚改办和市相关部门在建国街279号设立了清河湾棚改项目办理产权证窗口;与市住建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联机备案系统调试,确保信息正常传输。
 
 
 




 
该负责人介绍,这些启动准备得到市住建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区棚改办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确保了协议签订工作顺畅展开。目前,签订补充协议的工作有序进行,全体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日,昼夜兼程抓紧为居民办理,使居民尽早取得产权证。
 
 
文/ 图 城投全媒体工作室 张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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